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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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公告编号:2017-010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61.1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54.16万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和承销费用合计3,799.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54.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27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2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量,本公司将以自筹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G12150号),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061.16万元,本次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地锦路9号院4号楼召开,全体董事共计9人出席了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61.16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G12150号)。立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G12150号)。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61.1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061.16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意见

2017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061.16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17-011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9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8:30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4号楼2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出席的监事为王锋先生、程珊珊女士,监事陈卉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博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会议由程珊珊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061.16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