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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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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付息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7-38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希望六和MTN001,债券代码:101652038)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6希望六和MTN001

4.债券代码:101652038

5.发行总额:20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13%

7.付息日:2017年9月27日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付息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的时间之前足额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兑付日代理划付至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务融资工具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洪俊

联系方式:028-85953632

2.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求是

联系方式:010-85109749

传真:010-85126513

3.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传真:021-63326661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76证券简称:新希望公告编号:2017-39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09,219,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2%,为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相关情况

2014年5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4年6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6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4,609,929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对象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拉萨开发区和之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之望实业”)、成都美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房屋”)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望投资”)分别发行212,765,957股、119,479,905股、10,366,430股、8,156,028股和3,841,60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验(2014)48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82.42元,扣除发行费用14,293,710.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5,706,271.89元。

2014年8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公司非公开发行的354,609,92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份总数由1,729,507,365股变更为2,084,117,292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

2016年5月2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4,117,2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4,168,234,584股。

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16年6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68,234,584股,上述5名非公开发行对象合计持有因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而新增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354,609,927股增加至709,219,854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709,219,854股,占解除限售前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20.52%,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82%。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持股数量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情况

(一)承诺及履行情况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五名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述五名投资者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上述五名投资者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关于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后续相关事项之说明

新希望集团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本公司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对于其中南方希望于资产重组时做出的“关于注入资产环保问题的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南方希望承诺涉及的注入资产未因原环保不规范情况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造成额外支出及或损失。相关注入资产未来出现环保不规范情形的风险较低,若因此情形导致公司产生额外支出及损失,南方希望将视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并严格履行相关补偿承诺;

3、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