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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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22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17-046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收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下发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配镜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配镜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ZCG2017155842

3、中标供应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场地租金为276,000元/年,技术服务咨询费为4,260,000元,在三年的合同期内,场地租金保持不变,技术咨询服务费逐年递增10%。

5、中标内容:深圳市眼科医院提供的使用面积约220平方米的配镜专区,中标方进驻后与其合作开展配镜业务,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及配镜服务。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本次中标项目的采购人为深圳市眼科医院,招标单位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

公司与项目采购人、招标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与深圳市眼科医院签订《深圳市眼科医院配镜服务合同书》,约定公司进驻深圳市眼科医院设立眼科医院——博士眼镜配镜部,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进驻深圳市眼科医院的直营门店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10%-2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标项目是公司与深圳市眼科医院持续开展合作,继续进驻深圳市眼科医院设立深圳市眼科医院——博士眼镜视光中心,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并且可以进一步强化公司视光服务的专业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本次中标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虽已收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深圳市眼科医院签署相关合同,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