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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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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谢亨华先生、左北平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刘耀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关联交易暨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公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数的2/3以上通过。

上述第2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达健、张乐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7-02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9月19日下午13: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9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董事10人,实际参与董事10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易敏之先生已到退休年龄,并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征求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提名徐永前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届满止。由于工作调整,徐永前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鉴于易敏之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选举卢小青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届满止。

三、 关于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短期理财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投资。现根据公司净资产规模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将投资规模由原来的2.5亿元增加至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0%),其中中期(1-3年)的理财项目不高于总额度的30%(即1.17亿元),剩余额度用于短期(1年内)理财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理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保本型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委托贷款等,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不包含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订理财、贷款或相关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公司进行理财投资仅限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从事高风险理财和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四、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永前: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历任江西江中制药厂产品经理、江西江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

聘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简历

卢小青:女,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副主任药师。历任江西江中制药厂办公室主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江中集团人力资源总监、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中江地产、中江集团董事。现任江中集团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江控股董事;本公司董事。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7-02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19日下午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9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与监事5人,实际参与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绮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净资产规模及业务发展需要,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额度由原来的2.5亿元增加至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0%),其中中期(1-3年)的理财项目不高于总额度的30%(即1.17亿元),剩余额度用于短期(1年内)理财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理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保本型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委托贷款等,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不包含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1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7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19日

至2017年10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22)以及公司公布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 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7日、10月18日9:00-12:00,13:30-16:30;

(四) 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五)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江中药业证券部

邮编:330096 联系人:丁圆圆

电话:0791-88169323

传真:0791-88162532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