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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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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07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自2017年4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4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经公司初步确认,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2017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方案尚未确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2017年6月1日、6月8日、6月1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编号:2017-038、2017-039、2017-040)。2017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2017年6月2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2017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2017年7月13日、7月20日、7月27日、8月3日、8月10日、8月17日、8月24日、8月31日、9月7日、9月1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2017-058、2017-061、2017-063、2017-064、2017-065、2017-066、2017-074、2017-076、2017-077)。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有序推进本次重组各项事宜,各中介机构将尽快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编制符合相关要求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及交易各方将尽快落实、确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自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开市起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