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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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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版)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H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或等值港币,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及非公开发行H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故若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经营效率未能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升,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仍可能出现当期为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改善资本结构。近两年来,国际原油价格低位震荡,境内外油公司大幅削减上游勘探开发资本支出,油田服务行业受到较大冲击,本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也因此面临巨大压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资本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用于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营运资金压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现金流状况有所改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公司控股股东石化集团计划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支持的决心以及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未来本公司可能会享有更多来自大股东支持,有利于保障本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补充长期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态及发展趋势

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油气工程与技术服务专业公司,是一体化全产业链油服领先者。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的20多个省,76个盆地,561个区块开展油气工程技术服务;同时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提高,在37个国家和地区执行308个项目。

公司共有五大业务板块,分别是:地球物理、钻井工程、测录井、井下特种作业和工程建设,五大业务板块涵盖了从勘探、钻井、完井、油气生产、油气集输到弃井的全产业链过程。

公司拥有涵盖油气勘探和生产全产业链的技术研发支撑体系,拥有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等一批工程技术专家,3个研究院,3个设计公司等一批科研机构,能够为高酸性油气田、致密油气藏、页岩气、稠油油藏等各类油气田提供一体化服务,并曾获得中国国家科技进步奖,川气东送管道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页岩气石油工程配套技术,形成了井深超过3,500米页岩储层的钻井、测录井、压裂试气、装备制造和工程建设五大技术系列,关键核心技术基本实现国产化。

2016年,国际原油价格低位震荡,国内外油公司持续大幅下调勘探开发投资,从而导致油服市场持续低迷、量价齐跌、竞争激烈,公司遭遇前所未有的市场“极寒期”,2016年收入为429.24亿元,同比下滑29%,净利润为-161.15亿元。

2017年上半年,公司抓住原油价格回升、油公司增加上游勘探开发资本支出等有利时机,深化内部改革,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强化精细管理,优化生产运行。公司生产总体平稳运行,主要专业工作量增加带来营业收入同比上升,成本费用同比下降,经营亏损同比减少。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收入198.42亿元,净利润为-22.85亿元,同比减亏22.25亿元。

(二)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低迷风险

市场对油田服务的需求直接受到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投资的影响,如果油气价格持续低迷,油气公司可能将继续减少勘探开发和生产投资,压低对油田服务的需求,导致服务价格的降低,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因此,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国际油价密切相关。近年来,全球及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石油供应过剩问题尚未解决,国际油价低位运行,如未来仍持续低迷,公司的经营发展将受到较大的挑战。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推进瘦身健体,压减过剩产能、精简机构、做精做优主营业务,提升效率和竞争能力,同时深入推进全员成本目标管理,加强全要素、全过程成本管控,降本减费,使得公司在低迷的行业周期和油价环境中仍然能够保持稳健的经营。

2、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国际国内油田服务市场竞争形势日趋激烈,本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各种规模的国内公司及大型跨国公司。许多竞争对手在研发能力、客户基础、品牌及知名度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的实力,特别在国际油价低位震荡以及石油公司压缩投资情况下,本公司将在市场、价格、人才、技术、管理等全方面面临激烈的竞争。

应对措施:公司将优化业务结构,做强做精主营业务,大力推进产业升级,按照专业化、特色化方向,遵循扶优扶强原则,明确发展方向及定位,引导相关技术、人才、装备等资源向优势产业聚集,挖掘特色业务发展潜力,提升物探、钻井、测录井、井下特种作业、海洋工程和石油工程建设等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应对市场竞争。

3、环境损害、安全隐患和不可抗力风险

油田服务涉及若干风险,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及作业中断等不可预料或者危险的情况发生。当前环境保护要求不断提高,如本公司因作业事故等原因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将可能受到诉讼并导致损失。同时,随着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本公司面临的安全风险也相应增加,以及近年来国家颁布实施的新法规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地震、飓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会对本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导致业务中断或营运暂停、法律责任、业务声誉及公司形象受损。本公司已实行了严格的HSE管理体系,努力规避各类事故的发生,但仍不能完全避免此类突发事件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构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本公司已在公司总部和各国内营运的附属公司实行了严格的HSE管理体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并推行职业安全的规则和标准,并就职业安全事宜向其员工提供培训,还为各施工项目设有安全监督管理团队,负责实地推行和遵守与安全相关的规则、法规和内部政策,统筹其他与安全相关的事宜。

4、资产负债结构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90.77%,高于境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如未来盈利持续恶化,该风险将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应对措施: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资本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将得到优化。公司未来也将多措并举,做精主营业务,积极拓展新业务与高毛利业务,使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有所改善,实现可持续发展。

5、A股股票暂停上市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或者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数,本公司A股股票将自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A股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净资产仍为负数,本公司A股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优化调整结构、压减过剩产能及成本费用等措施,提升未来收益,尽早实现扭亏为盈,避免A股股票暂停上市。

(三)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加强内部管理,推进改革优化措施,积极提升未来收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规定,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2、优化组织、队伍结构,提升运作效率

公司将继续优化组织结构,压缩管理层级,做好各部门的职能定位与机构调整工作,细化完善方案,理清各自职责,整合岗位,激发组织活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公司也将优化队伍结构,压减过剩产能,提升竞争能力,优先保障市场开拓与业务布局,整合同质化队伍,严控队伍总量,压减队伍规模。

3、优化业务结构,大力推进产业升级

公司将按照专业化、特色化方向,明确各单位、各业务发展方向及定位,引导相关技术、人才、装备等资源向优势产业聚集,挖掘特色业务发展潜力,提升物探、钻井、测录井、井下特种作业、海洋工程和石油工程建设等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提质增效升级。

4、统筹优化资源,提高一体化运营效能

公司将充分利用发挥石化集团优势,突出一体化运行,打造队伍、人员、装备、资金和市场统一协调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把公司专业齐全、综合施工和协同作战能力强等优势,转化为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5、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形式、比例等,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6、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基础上,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从而有效的保护投资者权利。

六、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的承诺

控股股东石化集团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石化集团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石化集团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石化集团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石化集团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石化集团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石化集团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石化集团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石化集团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提议(如有权)并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有投票权)赞成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提议(如有权)并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股权激励方案时,将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有投票权)赞成股权激励方案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71证券简称:石化油服公告编号:2017-039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6日9 点00 分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6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嘉华酒店三层6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6日

至2017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 A股股东将分别在临时股东大会和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投票。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的有关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审议及有关协议签署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10;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12;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2、3、4、5;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1、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凡在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办公时间结束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境内股东名册内之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A股类别股东大会,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保管的本公司境外股东名册内之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代理人

1.凡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A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为其代理人,代表其出席现场会议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

3. 投票代理委托书和/或已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原件最迟须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A股类别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 24 小时交回公司办公地址方为有效。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阁下若填妥及交回委托书,仍然可亲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于会上投票,惟在此情况下,委托书将视作已撤销论。

4.股东或其代理人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三)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方可出席现场会议。

(二)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于 2017年10月17日(星期二)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送达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728 或传真号码:010-59965997)。如未能签署及寄回回执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或传真将上述回执送达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预期本次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二)公司 A 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地址为: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

(三)本公司办公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

邮编:100728

联系电话:86-10-59965998

传真号码:86-10-59965997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附件1: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2: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17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我们附注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H股/A股附注二___股(股东账号 )之注册持有人,兹通告贵公司,本人/我们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在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嘉华酒店三层6号会议室举行之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签署_______

日期:2017年月日

附注:

一、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如未有填上书面,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本公司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有关。

三、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7年10月17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此回执可亲自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10-59965997,邮政编码为100728。

附件2: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附注3: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附注3: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2:         受托人签名附注4: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2: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4: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日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送达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此授权委托书可亲自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10-59965997,邮政编码为100728。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附件3: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附注3: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附注3: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2:         受托人签名附注4: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2: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4: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日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送达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此授权委托书可亲自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10-59965997,邮政编码为1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