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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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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7-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公告编号:2017-00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完善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5,050万股,注册资本由15,130万元增加至20,180万元,于2017 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根据公司于 2016年4月10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和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本次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公告编号:2017-00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4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乾坤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公告编号:2017-00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完善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5050 万股,于2017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公司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公司将按照惠州市工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并将报惠州市工商局备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公告编号:2017-00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538号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5,0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23元,已于2017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1,46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72.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289.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6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6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具体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列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广东骏亚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广东骏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骏亚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广东骏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9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7-00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19日、9月20日、9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19日、9月20日、9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和刘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和刘品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