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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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2017-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7)04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菱”)出具的《新宝股份股票买卖计划告知函》,香港东菱在2017年8月12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香港东菱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13,8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0%,不超过其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6.37%。香港东菱本次减持的受让方为特定对象,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公司股东香港东菱转让的公司股份,香港东菱本次拟减持的数量等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购买的公司股份数量。详见2017年8月12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大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大股东拟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香港东菱于2017年9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7,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3.66%。同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香港东菱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式买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成交均价为12.55元/股,成交数量为7,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99,772,500.00元。详见2017年9月2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收到香港东菱通知,其于2017年9月21日再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5,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2.65%。本次交易完成后,香港东菱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同日,公司收到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的通知。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本次减持具体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香港东菱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20,936.36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4%。香港东菱的一致行动人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本次减持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513.9879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43%,通过香港东菱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936.3682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450.35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8.17%。香港东菱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菱集团自2017年3月3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积减持公司股份1,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

2、减持受让方:海通资管-新宝股份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香港东菱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香港东菱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此前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3,8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0%。截止本公告日,香港东菱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香港东菱仍属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

3、香港东菱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香港东菱本次减持与香港东菱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5、香港东菱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其在新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香港东菱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二、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海通资管设立“海通资管-新宝股份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香港东菱拟减持的新宝股份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公司已于2017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

2017年9月21日,公司收到海通资管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现将该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9月19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海通资管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香港东菱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式买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成交均价为12.55元/股,成交数量为7,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99,772,500.00元。

2017年9月21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海通资管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香港东菱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式买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成交均价为12.90元/股,成交数量为5,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1,595,000.00元。

截止2017年9月21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海通资管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香港东菱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式完成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12.6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购买总数量为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171,367,500.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买入过户至“海通资管—新宝股份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股东香港东菱减持股份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