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江辉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9999

客服热线: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20) 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赛

电话:18600280556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热线:4000988511/ 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21) 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552

客服热线: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22) 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010-56251471/13466546744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热线: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五、登记机构

本基金A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828

本基金C、E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总经理:刘建平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68609601

联系人:杨毅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峰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吕红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189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俞伟敏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新动力行业和上市公司,以求充分分享中国经济未来持续增长的成果并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新动力主题的基金资产占投资于股票的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证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方面,自上而下地调整股票和债券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投资品种选择方面,自下而上地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证券品种。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以记分卡体系为基础。本基金在记分卡体系中设定影响证券市场前景的相关方面,包括宏观经济趋势、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绪等四个方面。本基金定期对上述四个方面进行评估和评分,评估结果分为非常正面、正面、中性、负面、非常负面等并有量化评分相对应。

加总上述四个方面的量化评分即可得到资产配置加总评分。本基金据此调整股票资产配置策略。

2.新动力主题挖掘

新动力主题是指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新动力所带来的主题性投资机会。

在不同时期,新动力主题有不同体现。本基金基于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对宏观经济、细分行业的研究成果,持续关注中国经济长期趋势,分析国家行业振兴计划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决定,以充分把握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新动力主题。根据上述研究方法,本基金认为,目前而言新动力主题主要包括高新技术、新能源和内需拉动三大方面。

①高新技术主题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抢占未来科技竞争制高点,把技术进步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紧密结合。本基金将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带来的投资机会定义为高新技术主题。

②新能源主题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的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加快新能源开发,推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本基金将研发和利用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水电等非传统能源以及智能电网、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而带来到投资机会定义为新能源主题。

③内需拉动主题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本基金将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或调整优化投资结构而带来的投资机会定义为内需拉动主题。

3.股票投资策略

(1)备选股票库

备选股票库由公司投资研究团队负责建立和维护。投资研究团队通过分析上市公司公告信息、上市公司所处行业考察、上市公司实地调研等,预测上市公司未来盈利前景,并据此申请将股票纳入备选股票库,履行股票入库审批程序;同时,根据行业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对股票池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

(2)新动力行业筛选

同一新动力主题可能关联多个行业、某一行业下属某个子行业或某一行业内少数上市公司。本基金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研究三级行业是否与新动力主题相关联。如日后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有所调整,或日后出现更为科学的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将在审慎的基础上,调整相关行业范围。

对于相关联的行业,本基金将进一步考察该行业的生命周期、景气周期和境内外竞争格局,挖掘该行业内的优质公司并纳入新动力公司(与新动力主题相关联的上市公司);对于不关联的行业,本基金将分析该行业内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重大事项和发展方向,以考察该上市公司是否可纳入新动力公司。

(3)新动力公司定量筛选

本基金认为,新动力公司不仅应属于新动力主题,同时公司本身也应具有持续增长能力,这样才能保证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动力连绵不断。本基金力争在合理的估值水平内,寻找具备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

本基金根据定量指标筛选新动力公司,相关指标既包括净资产收益率等考察公司增长能力的财务指标,也包括市净率等考察股票估值水平的估值指标,同时还包括市盈增长比率等指标,旨在兼顾和平衡公司增长能力和股票估值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是公司利润与股东权益的比率,该比率常用于衡量公司的投资效率;市净率是市值和账面价值的比率,该比例常用于衡量股价是否被高估或者低估;市盈增长比率由股票的未来市盈率除以每股盈余的未来增长率预估值得出,市盈增长比率值越低,股价遭低估的可能性越大。本基金将根据证券市场实际情况调整定量指标及其权重。

(4)新动力公司定性分析

在定量筛选的基础上,本基金对新动力公司进行定性分析。其中行业分析指确认公司是否属于新动力主题及公司在该行业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战略分析指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和预期目标是否明确,经营分析指公司是否在高效运作,竞争优势指公司核心竞争力是否能够持续,公司治理指公司所有者和管理者的权责是否明确及公司是否关注中小股东利益,财务确认指公司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及财务数据是否全面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等,产品分析指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成本情况,创新能力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是否和新动力主题匹配。

本基金在新动力公司定性分析的基础上,优化各行业配置比例,并形成最终的投资组合。

4.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利率走势的预判,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的久期进行积极管理。当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当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

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

5.权证及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控制风险和锁定收益为主要目的。在个券层面上,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和未来走势预判,估算权证合理价值,同时还充分考虑个券的流动性,谨慎进行投资。

四、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依据

投资决策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企业运行趋势;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决策原则

合法合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分离、谨慎投资、公平交易及严格控制。

3.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投资的主要组织机构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事业部负责人、基金经理、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投资过程须接受监察稽核部的监督和基金运营部的技术支持。

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机构,对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在必要时做出修改。

投资事业部负责人负责本事业部内投资管理和内外部沟通工作,并监控、审查基金资产的投资业绩和风险。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原则和决议精神,结合股票池及有关研究报告,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并监控组合仓位。

4.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通过对不同层次的决策主体明确投资决策权限,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投资运作流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主持,对基金总体投资政策、业绩表现和风险状况、基金投资授权方案等重大投资决策事项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并做出决议。

(2)在借助外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部同时进行独立的内部研究。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会议决议,在研究部的研究支持下,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投资组合构建或调整。在组合构建和调整的过程中,基金经理必须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

(4)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负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5.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研究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就投资目标实现情况、业绩归因分析、跟踪误差来源等方面,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基金经理可以据此评判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宏观经济状况和发展预期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当期的申购和赎回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沪深300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透明度,选用该业绩标准能够较为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也能比较贴切地体现和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业绩。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2月10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新动力混合A类份额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中欧新动力混合C类份额

数据来源: 中欧基金

中欧新动力混合E类份额

数据来源: 中欧基金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中欧新动力混合(LOF)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02月10日-2017年06月30日)

中欧新动力混合(LOF)E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0月12日-2017年06月30日)

注:自2015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图示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中欧新动力混合(LOF)C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01月20日-2017年06月30日)

注:本基金自2017年1月19日起增加C份额,图示为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数据。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年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80%,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到指定账户。基金销售服务费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除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刊登的《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更新了 “重要提示”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8月9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的日期。

(二) 更新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股权结构。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三) 更新了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 更新了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1、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五) 更新了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转换与赎回”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1、调整了交易限额的表述。

2、更新了拒绝或暂停申购的相关情形。

(六) 更新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

(七) 更新了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基金业绩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八) 更新了 “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自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8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8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