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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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2017-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在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202,729,066股(含本数)调整为243,239,726股(含本数)。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013,645,331股的20%,即202,729,06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1,721.49万元,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二、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17年6月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3,645,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8,596,503.73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02,729,066股。

自该利润分配预案首次披露至实施前,公司因顺利实施第一期股权激励的首次授予,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013,645,331股变更为1,014,524,664股,新增的该部分股票总计879,333股已于2017年5月23日上市。鉴于此,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方案调整为:以总股本1,014,524,664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118,596,503.73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898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共计转增不超过202,729,06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8266股。

2017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并于2017年7月6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014,524,664股变更为1,217,253,678股。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7月6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02,729,066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43,239,726股(含本数)。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当前总股本1,217,253,678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数879,333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数879,333股/10*1.998266)*20%=243,239,726股(向下取整)。(因限制性股票授予增加的股本不进行除权除息,因此不属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的因素)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