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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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
增持公司股票及承诺不减持的
公 告

2017-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7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

增持公司股票及承诺不减持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民智通”)于2017年9月22日接到通知,董事易舟先生和副总经理糜锋先生已完成增持公司股票的约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约定情况

根据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圣博扬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兴圣”)于2017年5月22日签署的《关于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以及参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董事易舟先生和副总经理糜锋先生同意在收到宁波兴圣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其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之日起3个月内,分别以不低于39,975,298.04元、34,468,335.79元通过股票交易二级市场购入兴民智通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2017年8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增持完成情况

易舟先生和糜锋先生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按照《协议》约定购买公司股票。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9月21日,易舟先生累计增持3,646,992股,累计成交金额39,999,440.80元,糜锋先生累计增持3,254,300股,累计成交金额34,469,095.80元。截至目前,二人均已完成通过股票交易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

本次增持前,易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股,糜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62,300股。本次增持后,易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646,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46%,糜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19%。

三、承诺事项

易舟、糜锋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2017年9月22日-2018年9月21日),本人按照上述协议通过股票交易二级市场增持的兴民智通股票(易舟:3,646,992股、糜锋3,254,300股)不减持、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四、其他说明

1、根据《协议》及参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需购入公司股票的英泰斯特其他6名自然人股东将通过参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方式履行协议约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易舟、糜锋关于不减持兴民智通股票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79

兴民有限公司智通(集团)股份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且自行管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