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17-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7-05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注销了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4]1334号文《关于核准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15,000,000股。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684,933.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865,067.00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14年12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69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正常履行。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为:

(1)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活期存款账户692640938,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与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2)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活期存款账户30160188000168277,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目;

(3)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活期存款账户75010122000774744,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储备资金项目;

(4)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活期存款账户325605000018010340871,该专户仅用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止目前,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专户即设计与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即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项目两个专户“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提前通知了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了注销手续,结余利息金额,也于注销时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除上述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