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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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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投资者使用指定基金账户投资上市开放式(LOF)基金的公告

2017-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示相关业务风险,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就投资者使用基金账户投资本公司旗下上市开放式(LOF)基金提示如下:

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赎回、交易本公司旗下上市交易型基金(LOF)时需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通过场外申购、赎回本公司旗下上市交易型基金(LOF)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各基金赎回费率及投资者持有期限的计算方式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

因本公司旗下部分上市开放式(LOF)基金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担保物,存在部分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普通交易形式投资上述基金,由于系统原因,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暂无法记录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交易基金的持有时间,对部分基金交易费用按照持有期限分档计算的,可能会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影响,提请投资者参照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明确的账户类型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

投资者使用信用证券账户进行基金投资产生的不便及或有损失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可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400-820-9888

网址:www.ct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