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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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
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的公告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09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

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17】12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公告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其中披露的部分上年末财务数据与2017年4月29日公告的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不一致,且公司未披露上述差异情形的具体内容及形成原因。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现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意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责令改正决定书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并通报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并在收到本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正或补充披露。”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北京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