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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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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7-060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6日在上午10:00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500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9月20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协议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签订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申请最高融资额等值美元1,500万元,并同意在上述银行审批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具体融资额度及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代表公司与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上述融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决议有效期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激励对象杨景玉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取消该员工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7人调整为56人;并注销离职人员原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万份。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7,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00万股。截至2017 年9月26日,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7万份(已扣除取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54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9.4元调整为64.7元。

关联董事林琪、林光荣、林光胜、应建森、王军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名赞成,占全体无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3)。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4)。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7-061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11:00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500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9月20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协议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签订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申请最高融资额等值美元1,500万元,并同意在上述银行审批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具体融资额度及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代表公司与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上述融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决议有效期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激励对象杨景玉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取消该员工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7人调整为56人,并注销离职人员原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万份。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7,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00万股。截至2017 年9月26日,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7万份(已扣除取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54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9.4元调整为64.7元。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3)。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7-062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改扩建厂房项目

● 新项目名称:厂房新建项目;总投资额为30,000.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0,173.67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投产第一年达到设计产量的50%,第二年达到设计产量的80%,第三年达产。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泰健康”、“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5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155.00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券商承销费用3,907.75万元后,主承销商东兴证券于2017年1月5日汇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74,247.25万元。上述金额扣减信息披露费、保荐费、审计评估验资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发行费用1,603.52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2,643.73万元。其中计划用于改扩建厂房项目的金额为20,173.67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170.40万元,其中2017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3,792.7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9,377.70万元,募投项目实际剩余金额为59,473.3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原改扩建厂房项目变更为厂房新建项目,总投资额为30,000.00万元,原计划投入改扩建厂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20,173.67万元将用于厂房新建项目,对于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补足。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实际剩余金额情况如下:

2017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 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改扩建厂房”实施主体为荣泰健康,拟投入金额为20,173.67万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5年:投产第一年达到设计产量的50%,第二年达到设计产量的80%,第三年达产。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41,300.00万元。

该项目目前尚未投入实施,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按摩椅等健康产品行业整体态势良好,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国内和国际市场均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荣泰健康作为业内领先的龙头企业,近几年发展迅速,但仍受到产能不足的制约,因此原计划对老厂区厂房进行改扩建,以提升产能。

目前而言,公司已通过技术升级、投入新设备,对老厂房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造,提升了原有生产线的运行效率,新增了部分产能,提高了老厂房的生产能力。新建厂房则能够更好的使用新技术,更好的适应不断变化市场的需要。

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考虑,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原有老厂区厂房继续利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变更原募投项目“改扩建厂房”为“厂房新建项目”。此次募投项目变更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同时满足公司国内外客户的需求,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充分保证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厂房新建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名称:厂房新建项目

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荣德路南侧E-02-02地块,基地东至朱枫公路、南至远洲管业有限公司、西至荣泰公司二期厂区、北至荣德路。

(二)项目产品方案:本项目主要从事高档按摩椅等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项目建成达产后年新增产15万台高档按摩椅产能。

(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厂房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22460.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639.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821.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818.4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427.3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295.64平方米;容积率1.36,建筑密度45.8%,绿地率20%。

(四)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投资额为30,000.00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用8,610.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9.17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2,699.76万元、预备费1,124.57万元、土地费用(含契税)3,366.0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00万元。

(五)建设进度: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5年。投产第一年达到设计产量的50%,第二年达到设计产量的80%,第三年达产。

(六)项目的财务情况:本项目主要从事按摩椅等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实现销售额114,250万元;在计算期10年内年平均销售额106,252.5万元,年平均利润14,901.25万元,扣除所得税3,725.31万元,平均每年净利润11,175.93万元;项目净现值NPV(IC=10%)为38,983.92万元,项目内含报酬率IRR为30.03%。

(七)资金缺口处理: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补足。

四、 厂房新建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我国按摩椅等健康产品行业整体态势良好,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居民消费能力的不断提升,共享按摩经济的兴起,按摩椅等健康产品需求不断增长,按摩椅等健康产品市场必将迎来一个美好的发展前景,国内巨大的按摩椅等健康产品市场也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从国际市场分析,除日本和东南亚相对比较成熟外,北美、欧洲等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按摩器具市场的人均按摩器具消费金额、人均按摩器具消费占健康支出比例较低,市场还处于快速成长期,按摩器具市场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此外,由于按摩椅等健康产品行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市场保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多次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有较高的可行性。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项目开发进度风险及对策

风险分析:本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对商机的把握意味着要准时保质地完成项目开发,这对项目的开发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若管理不善,将加大项目开发的进度风险。

相应对策:严格要求建筑承包商在进行开发之前,充分考虑和分析可能遇到的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进度进行周密计划和严格控制,力图每个环节都设定可替代方案,保证项目按照计划进行,从而降低项目的进度风险。

2、市场容量风险及对策

风险分析:目前按摩椅等健康产品行业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但市场竞争激烈,各家企业大打“价格战”。

相应对策: 从战略决策、产品定位的角度来看,结合企业自身优势,明确公司在行业中的角色定位和产品线未来发展方向,扬长避短,尤其是避免同行业同类产品间的恶性价格竞争,生产具有差异化的产品,得以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和影响力。

再次,从商业模式角度来看,积极研究盈利模式、销售渠道的建立和维护,一方面保障企业的长期稳定的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降低产品销售成本,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 新项目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签订厂房新建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并且该项目已经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程序,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竞争力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东兴证券对本次荣泰健康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七、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7-063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2017-012)。

2、2017年2月27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2017年3月9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3月11日出具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7-023)。

3、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披露 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同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7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2017-035)。

5、2017年5月8日,公司办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二、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说明

2017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调整首期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调整激励对象的说明

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期权激励对象杨景玉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取消杨景玉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将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共计20,000份予以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57人调整为56人,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90,000份调整为2,270,000份。

(二)关于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

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7,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00万股。截至2017 年9月26日,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70,000份调整为4,540,000份;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9.4元调整为64.7元。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办法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因此,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129.4元调整为64.7元(具体计算方法 P=129.4元÷(1+1)=64.7 元);同意将首次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由2,270,000份调整为4,540,000份(具体计算方法 Q=2,270,000×(1+1)= 4,540,000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对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9证券简称:荣泰健康公告编号:2017-064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 1226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12日

至2017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件已按照规定和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10月 12 日(星期四)9:30-13:30

2、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 1226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 于2017年10月11日10:00时)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应建森 电话:59833669 传真:59833708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董秘办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