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以及参加
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财金融”)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9月28日起,本公司增加挖财金融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同时,本公司与挖财金融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挖财金融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挖财金融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及定投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三、优惠活动

自2017年9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挖财金融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时,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挖财金融的规定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以挖财金融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重要提示:

1、自2017年9月28日起,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挖财金融指定平台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在该平台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之日起,同时适用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中民财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21-50810673

网站:www.wacaijijin.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

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财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9月28日起,本公司增加中民财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中民财富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民财富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民财富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中民财富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17年9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中民财富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上述基金时,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中民财富的规定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以中民财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自2017年9月28日起,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民财富指定平台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在该平台开放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之日起,同时适用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中民财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76-5716

网站:www.cmiw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9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