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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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编号:临2017-034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配股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对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详见《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公告》(临2017-036)。

调整后的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调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临2017-037)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政策要求,公司对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房地产业务合法合规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了《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自查结论为:同济科技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房地产子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此被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公告》(临2017-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向全体股东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编号:临2017-035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配股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对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详见《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用途暨调整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公告》(临2017-036)。

调整后的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调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临2017-037)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政策要求,公司对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房地产业务合法合规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了《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自查结论为:同济科技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房地产子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此被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公司监事对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公告》(临2017-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编号:临2017-036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暨调整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

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逐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2017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对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

本次配股方案调整如下:

调整前:

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缺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缺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调整后的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尚需逐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编号:临2017-037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中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详见《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配股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编号:临2017-038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科技”或“公司”)拟配股募集资金,根据国务院及其办公厅发布的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关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要求,同济科技就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房地产业务合法合规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了《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自查结论为:同济科技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房地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此被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自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分别承诺如下:

同济科技出具的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房地产业务自查情况。同济科技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公告编号:2017-039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彰武路50号同济君禧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13日

至2017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17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2017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式样附后)、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20层,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20层,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人:史亚平、袁博宇

联系电话:021-65985860传真:021-33626510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