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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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7-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9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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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含第12个月),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均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场内份额可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日的第12个月度对日的下一日起,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当基金在封闭期内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上市的情形时,封闭期的时长不作变更,在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转型为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

其中,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