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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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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7-00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26日、9月27日和9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26日、9月27日和9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及其配偶刘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及其配偶刘品,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专注于印制电路板行业,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

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SMT)。公司从万得数据库国内A股市场该行业的上市公司中,选取12家作为可比公司。根据万得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9月28日的股价与市盈率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注:计算市盈率平均值和中位值时,均去除了市盈率偏高的“方正科技”和市盈率偏低的“超华科技”。

从上表数据可见,截至2017年9月28日,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盘价平均值为18.8675元,市盈率平均值为58.8429倍;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收盘价中位值为15.5350元,市盈率中位值为38.2229倍;公司股票9月28日收盘价为28.2000元,市盈率为94.1563倍,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股票收盘价和市盈率水平。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