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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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7-109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事 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 简称:中弘股份,证券代码:000979)已于2017年9月7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8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

一、停牌期间工作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并对本次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申报。

公司原预计于2017年9月2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组报告书,现因由于收购标的资产的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当中,且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仍需要公司及相关各方进一步谈判、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复牌。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下属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房地产行业资产。

三、公司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9月6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就具体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和探讨,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7年11月7日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组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于议案获得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