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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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7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7日—2017年9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15:00至2017年9月28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宪章先生。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9,146,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593%。

1、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9,079,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499%;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

3、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

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79,14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79,14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赵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379,14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方啸中 殷长龙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8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概述

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顺威股份”;证券代码“002676”)已于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以及于2017年7月7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2017年7月13日,公司论证确认本次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4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2017年7月21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2017年7月28日披露的《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7年8月4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2017年8月11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2017年8月1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以及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以及于2017年9月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

2017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以及于2017年9月19号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二、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方分别为意大利公司和澳大利亚公司,其中意大利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主要领域为:新风系统,风机,医疗、工业通风,建筑排气系统、排烟系统;澳大利亚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主要领域为:汽车外装零配件,建筑类产品。

以上标的不涉及敏感国家、敏感行业。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本公司拟现金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谈判、论证和完善中。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跨境收购,交易架构设计、完善和实施所需时间较长,且交易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等工作量较大,具体重组方案尚无法确定

三、 停牌期间工作进展及继续停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下列重组各项工作:(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并推进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2)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方案的论证与完善;(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4)按照有关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5)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审批和备案程序,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交易对手和交易标的公司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相关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仍需进一步讨论、论证和完善,无法在停牌期满3个月内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原则不超过3个月。

四、 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同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公告编号:2017-079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6日以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28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宪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黄山工业园区选商引资投资建设合同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及耿城镇人民政府共同签署《黄山工业园区选商引资投资建设合同书》,在投资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前提下,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作为代理人,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在投资额度超过1.5亿的情况下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黄山工业园区选商引资投资建设合同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公告编号:2017-080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黄山工业园区选商引资投资

建设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与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及耿城镇人民政府共同签署《黄山工业园区选商引资投资建设合同书》。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在黄山工业园区投资智能家居项目,主要生产智能马桶盖、健康机器人、自动化装备等产品。公司与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及耿城镇人民政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公司拟通过国有土地出让方式从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园区获得工业规划用地100亩土地出让使用权,地块地价为6.4万元/亩,同时公司在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园区投资项目需达到固投强度每亩不少于150万元的指标要求。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黄山工业园区选商引资投资建设合同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

乙方: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耿城镇人民政府

乙方计划将采购供应链设在甲方园区,并投资智能家居项目,主要生产智能马桶盖、健康机器人、自动化装备等产品。该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1.5亿元。

甲方负责乙方投资项目的厂区外的道路、电、上水、下水、电话、有线电视、光纤、煤气(管道)及厂区内外的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七通一平”建设。

乙方通过国有土地出让方式,从甲方园区获得工业规划用地约100亩土地出让使用权。该地块地价为6.4万元/亩(不含办证税费)。

乙方在甲方园区投资项目必须达到的相关指标要求:(1)固投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占地面积)每亩不少于150万元,(2)纳税强度(年度纳税额÷项目占地面积)每亩不少于10万元,(3)项目建设容积率不少于1,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

丙方作为本项目招商引进责任单位,应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工商注册登记、税务注册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审批手续。

三、 签订合同书的目的及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引资投资建设合同书仅为初步意向,公司子公司黄山顺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能否取得100亩土地使用权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进行投资将取决于公司对该项目的综合评估而定。

在投资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前提下,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作为代理人,决定是否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在投资额度超过1.5亿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四、 备查文件

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