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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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2月9日收到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法院”)寄达的开庭传票[案号:(2017)新01民初117号,以下简称“本案”]。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升支行诉本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已于2017年2月7日获得法院立案受理。本次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02月13日、2017年03月20日、2017年08月19日、2017年0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诉讼公告》(2017-001)、《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17-006)、《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17-054)、《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17-061)。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支行送达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公司从《债权转让通知书》中获悉: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支行(以下简称“转让方”)与西部绿洲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17年5月5日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转让方所列转让方与本案有关的(2015)(天山-民升)汇票承兑字第2015060900000036号《汇票承兑合同》、乌商银(2015)(天山-民升)仓单质押字第20150609000000202号《仓单质押合同》、乌商银(2105)(天山-民升)仓单质押监管字第20150609000000202号《仓单质押监管协议》等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权利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请公司向“受让方”履行“转让方”在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三、本案的判决情况

本案目前暂未有判决结果。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有判决结果,因此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继续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