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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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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7-016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28日在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青峰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临2017-017《关于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杨青峰先生、董燕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1、根据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舜天泰科服饰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2018年4月30日。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取消上述担保。

2、根据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舜天信兴工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2018年4月30日。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调整上述担保额度至3,000万元,担保期限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舜天(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舜天(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本议案详见临2017-0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舜天(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详见临2017-019《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杨青峰先生、董燕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临2017-02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临2017-021《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7-017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舜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香港公司”)拟向关联方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机械公司”)销售通讯器材等电子产品,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2.4亿元。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为363.73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舜天香港公司向关联方舜天机械公司销售通讯器材等电子产品,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2.4亿元。该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相关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舜天机械公司和本公司同受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控制,同时本公司董事长杨青峰先生兼任舜天机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为363.73万元,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舜天机械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舜天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本公司董事长杨青峰先生兼任舜天机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条第二、三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C座;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青峰;注册资本:5,418.40万元;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6日;经营范围:Ⅱ类、Ⅲ类医疗器械销售(按医疗器械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工程设备销售、安装,仓储,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业务,建筑工程安装,黄金制品、通信设备和通讯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舜天机械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29.18亿元,净资产6.64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26亿元,利润总额1,058.33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舜天香港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通讯器材等电子产品,主要合作方式是:舜天香港公司利用自身渠道在香港采购通讯器材等电子产品销售给舜天机械公司,舜天香港公司在供应商发货后支付40%采购款,收货并通过验收后再支付60%余款,舜天机械公司在收货后向本公司以汇票形式支付全部货款。

舜天机械公司(合并报表)近三年财务状况(经审计)如下:

舜天机械公司近年经营情况稳定健康,且同属舜天集团控制,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形成坏帐的可能性不大。

具体交易合同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和信息中心,拥有丰富的商品资源和多样化的贸易结构。积极开拓香港市场,可以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符合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本公司与舜天机械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预期可以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入和利润,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战略发展需要。而且,公司与关联方同属舜天集团控制,法定代表人皆为杨青峰先生,相互沟通、协调的渠道较为畅通,能够有效减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摩擦。

舜天香港公司作为本公司在海外的发展平台,其具备低成本的海外融资优势,利用其融资优势拓展海外市场,从而进一步夯实香港公司的经营实力,提高其市场影响力,为未来积累发展基础,以更好地培育和提升香港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海外窗口的竞争优势,从而为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创造更多条件和机遇。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交易的独立性,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此次预计的销售通讯器材等电子产品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该部分业务规模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具备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杨青峰先生、董燕燕女士回避了表决,本议案经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公司独立董事周友梅先生、吕伟先生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舜天香港公司向关联方舜天机械公司销售通讯器材等电子产品,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2.4亿元,预期可以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入和利润。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2)关联方舜天机械公司近年经营情况稳定健康,且同属舜天集团控制,该关联交易形成坏帐的可能性不大。

(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交易的独立性,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具备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4)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未发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舜天机械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舜天机械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舜天机械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63.73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舜天机械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63.73万元。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与舜天机械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关于与舜天机械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与舜天机械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7-018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舜天(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舜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香港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为舜天香港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包括本次担保,本公司对舜天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为13,000万元。

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舜天香港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公司为舜天香港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舜天(香港)有限公司

登记证号码:34911877-000-09-16-6;地址:UNIT 03 11/F HENG NGAI JEWELRY CENTRE 4 HOK YUEN STREET EAST HUNGHOM;业务性质:进出口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公司近年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责任形式:连带责任;

3、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4、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香港作为高度自由的经济中心,拥有相对成熟的贸易相关服务、运输服务、金融和银行服务以及相对灵活的融资成本。为了更好的支持舜天香港公司拓展国际市场,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贸易业务竞争力,拓展业务规模。

舜天香港公司的资产状况良好,且无不良贷款记录,公司向其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真正做到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2016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为舜天香港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包括本次担保,本公司对舜天香港公司的担保合计为13,000万元。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合计为19,1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7-019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定向销售服装面辅料及采购出口成衣,该部分业务规模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具备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7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青峰先生、董燕燕女士回避了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周友梅先生、吕伟先生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金额: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服装面辅料及采购出口成衣。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顺福;注册资本:44,241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6年12月18日;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或代理按规定经批准的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经批准的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仓储,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饰。利用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业务,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及其它实物租赁,物业管理。*

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舜天集团总资产121.60亿元,净资产30.04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3.09亿元,净利润1.2亿元。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舜天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舜天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向关联方定向销售服装面辅料及采购出口成衣,主要合作方式是:公司利用自身渠道向关联方提供服装面料,关联方负责外销订单的生产加工,该关联交易可通过定向提供服装面料保证出口成衣的质量并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关联方在产品收到或出运后向公司支付或收取相应货款,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帐的可能性不大。

舜天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能履行和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任何单笔交易均由相关业务人员和关联方之间实施独立签约、单票定价以及核算等程序,保证各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同时,为保证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当然保留了与第三方自由交易的权利。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相互沟通、协调的渠道较为畅通,能够有效减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摩擦、提高生产效率。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2017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25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计划销售指标的0.43%,该部分业务规模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具备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销售面辅料及采购出口成衣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合同均由公司业务人员和上述关联方之间根据单票外销订单的具体情况,分别洽商采购合同成交的各项要素,完全遵从独立的市场主体之间关于采购合同成交价格、成交条件的一般要素和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7-020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拓展业务需要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因公司拓展业务需要,现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兼零售,生鲜类、初级农产品及副产品销售,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实施修订。

二、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党组织章节及相关条款实施修订。

上述事项涉及修订内容详细如下,章程其他部分序号及条文引述序号相应顺延:

上网公告附件:《公司章程(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2017-021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20日

至2017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全部议案均已刊登于2017年9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7日(9:00-17:30);

2、登记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527室;

3、登记方式: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欲现场参会股东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叶春凤;电话:025-52875628;传真:025-84201927;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邮编:210012;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如有):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