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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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等三只债券提供转让服务有关
事项的通知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7年10月10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三胞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201”,证券简称“17三胞01”,发行总额2亿元,票面利率7.5%,债券期限3年,附第1年末、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204”,证券简称“17广发03”,发行总额35亿元,票面利率4.84%,债券期限3年。

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4205”,证券简称“17泰禾01”,发行总额30亿元,票面利率7.5%,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八期)提供转让服务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八期)定于2017年10月10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八期)证券代码“117572”,证券简称“招商1709”,发行总额30亿元,票面利率4.95%,债券期限280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第一期)提供转让服务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定于2017年10月10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8968”,证券简称“17国元C1”,发行总额30亿元,票面利率5.15%,债券期限3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等三只

债券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7年10月10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2568”,证券简称“17欣旺02”,发行总额1.2亿元,票面利率5.8%,债券期限3年。

2、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证券代码“112569”,证券简称“17欣旺03”,发行总额1.8亿元,票面利率6.1%,债券期限3年。

3、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585”,证券简称“17桂建01”,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6%,债券期限5年。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支付2015年记账式附息

(二十五期)国债等三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5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2016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2016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7年10月2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525”,证券简称为“国债1525”,是2015年10月20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7元。

二、2016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621”,证券简称为“国债1621”,是2016年10月2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3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39元。

三、2016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932”,证券简称为“山西1604”,是2016年4月2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6元。

四、本所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9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五、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1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10月20日除息交易。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