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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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8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并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5月31日收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上证函【2017】510号)。(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次专项计划管理人华林证券已向合格投资者推广“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产品,截至2017年9月29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090020号),本专项计划实际收到认购资金9.5亿元,达到专项计划目标募集规模。至此,本专项计划于2017年9月29日成立。基本情况如下:

1、各档资产支持证券简称、信用评级及发行规模如下:

2、发行面值:各类别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每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90,000万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万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全额认购。

3、发行方式及对象:本专项计划通过推广机构向境内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登记方式:投资者认购的本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将登记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人民币普通股票类或基金类证券账户中。

5、上市安排:本专项计划发行结束后,计划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