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情况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002256)自2017年6月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6月5日和2017年6月1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经论证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7年6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4日及2017年7月31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年8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8月1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终止了与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与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仍在继续进行,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停牌三个月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4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年9月4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3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9日及2017年9月26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二、预计复牌时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次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停牌程序后的4个月内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预计在2017年12月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同时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目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自2017年6月5日停牌以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信息披露文件,上市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考虑到本次交易的复杂性,上市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另外,鉴于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上市公司累计停牌6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督促上市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各项工作完成之后,于2017年12月5日之前尽快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后申请复牌。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