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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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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7-05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对象包括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短期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择机认购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认购中泰证券收益凭证“价差宝”挂钩沪深300指数6月期1号。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价差宝”挂钩沪深300指数6月期1号。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认购金额:1亿元人民币。

4、预期年化收益率:4%-7%。

5、投资期: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2月27日,共182天。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收益凭证募集资金可作为营运资金使用,也可用于购买股指期货、场外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投资于存款、债券、资管计划、货币基金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泰证券无关联关系。

9、公司出资1亿元认购中泰证券收益凭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25%。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

(一)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风险

1、市场风险

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可能挂钩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及基础商品。当收益凭证产品挂钩的特定标的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可能导致公司的收益凭证本金及利息发生损失。

2、流动性风险

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公司只能在《认购协议》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中泰证券柜台市场(或其它交易场所)进行转让(如本产品可转让),但交易可能不活跃,导致公司的转让需求可能无法满足;或者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未设赎回、转让或交易条款,导致公司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无法变现。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根据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中泰证券目前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满足日常运营及偿付到期债务的需求。但如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2、信用风险

收益凭证产品以中泰证券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中泰证券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中泰证券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公司进行清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3、操作风险

由于中泰证券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中泰证券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随着新业务的推出和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对信息技术系统的要求日益增强,中泰证券近年虽然在信息系统开发和技术创新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可能存在因信息技术系统更新升级不及时对业务开展产生制约的风险。

(三)政策法律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中泰证券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中泰证券正常的经营活动及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收益凭证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对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中泰证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信息传递风险

公司可通过中泰证券网站或交易终端等,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并充分理解柜台交易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如公司未及时查询,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它风险

对于挂钩标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如果挂钩标的的价格发生波动,公司的收益可能会降低。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四、本次公告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前,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63%;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63%。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7-05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额应收款风险事件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基本情况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牌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发生大额应收款风险事件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公司山西经销客户平遥县西关恒祥金店业务异常,涉嫌诈骗(报案金额人民币4386.17万元),相关人员以合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二、事件进展情况

2017年5月26日,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被告人周杰、王蕊芯提起公诉。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将《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浙06刑初22号】告知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一)案件被告人周杰、王蕊芯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共同退赔明牌公司人民币4331.39802万元;

(二)案件被告人周杰、王蕊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案涉及金额大且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的业绩影响取决于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及实际退赔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