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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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
基金场内份额持有期规则的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的通知,自2017年9月29日起,中国结算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场内份额记录原始过户日期,办理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内转场外、场外转场内,下同)的份额继承过户日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截至目前,包括以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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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内容

2017年9月29日前,适用基金登记在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内的场内份额不记录原始过户日期,持有期固定为一天。自2017年9月29日起,适用基金的场内份额开始记录原始过户日期,办理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内转场外、场外转场内)的份额继承过户日期。2017年9月29日当日场内相关业务过户登记处理完毕后,适用基金的全部场内份额(包括以往未记录原始过户日期的份额以及当日过户的份额)过户日期统一登记为2017年9月29日。2017年9月29日当日发起的跨市场转托管申请,转托管成功后份额过户日期统一登记为2017年9月29日。

投资者所持适用基金份额的过户日期及持有期以中国结算的实际记录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上述调整事项以中国结算的规定为准。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等对适用基金的相关业务进行调整或发布新的业务规则、指引等,从其最新规定。

(二)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了解有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