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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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公告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7-037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新

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控股”)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国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产”)共持有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84,551,516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根据公司2017年3月18日披露在指定

媒体上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公告》,新华资产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市场价格,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因市场原因,新华资产未按预期实施该

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0股,因此该减持计划将顺延进行。

●后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次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新华资产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市场价格,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其中,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17年10月9日,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新华控股发来的《关于北京新华国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持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函》,新华资产因市场原因,未实施前次减持计划,同时决定顺延该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北京新华国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新华资产持有本公司24,702,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0%,其持有的股份来源于新华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2008年9月8日,水利部经济管理局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持有的本公司84,551,516股转让给了新华控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77%。2013年9月27日,新华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新华资产转让了24,702,100股。截止目前新华控股还持有本公司59,849,4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87%。

(三)新华资产曾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因市场原因,该减持计划未能实施。因此新华资产及其母公司新华控股在过去12个月内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新华资产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市场价格,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其中,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二)本次减持事项所涉及的新华资产及其母公司新华控股此前没有相关承诺。

(三)减持的原因:新华资产基于对资产动态管理化的原因进行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新华资产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新华资产及其母公司新华控股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新华资产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