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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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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7-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公告编号:2017-06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12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54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会同各相关中介机构对需要反馈的材料进行了积极准备,并对反馈意见的具体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由于反馈意见部分问题的落实尚需一定时间,公司预计无法在中国证监会要求时间内提交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协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延期回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17年11月11日之前报送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度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