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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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2017-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5证券简称:ST云维公告编号:临2017-104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

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提请2017年8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临2017-089、091、095号公告)。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可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业务(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在1.2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及证券事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据此,公司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 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

2、 产品类型: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 理财金额:2500万元

4、 产品起息日:2017年10月10日

5、 预计投资收益率:3%

6、 产品投资范围: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承兑汇票投资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融资类投资、收/受益权投资等。同时,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

二、 主要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上述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二)、信用风险:公司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产品的收益,公司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若本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客户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同时,尽管本产品意图通过“快速赎回”与“普通赎回”功能保证产品在一定限额内的流动性,但受制于理财产品实际运作情况,即使选择“快速赎回”或“普通赎回”,仍存在不能按本说明书载明的时间赎回相应份额的可能性。此外,每日最多只能进行一笔快速赎回;

(五)、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产品存续期间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产品。公司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六)、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产品的到期收益,甚至本金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公司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或有风险:本产品采取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并按日将分红收益结转为产品份额,收益结转时采用舍去法(份额结转保留至0.01份理财产品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下舍去),因此,当客户持有份额较低时,由于估值方式及收益结转规则导致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

(九)、信息传递风险:银行将按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银行披露的产品相关信息。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银行。如公司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导致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公司的,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三、 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业务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 关联关系

公司与工行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并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资金需求等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开展本次委托理财业务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改善公司整体业绩。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将阶段性闲置资金用于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遵循安全性和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详见公司2017年8月16日披露的《ST云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9500万元。除上述购买理财产品外,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情况如下: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