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公告编号:临2017-57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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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寓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卢建权、独立董事刘运宏因公外出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吕根品、马江龙因公外出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陈铁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及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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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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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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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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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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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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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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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发行债券的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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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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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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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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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债券名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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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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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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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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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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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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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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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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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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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议案名称:本期债券的转让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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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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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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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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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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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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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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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斌、赵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