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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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7-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44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减持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江苏太阳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899,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江苏月亮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317,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江苏新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75,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江苏太阳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000股;江苏月亮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000股;江苏新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0,000股。(以上三家计划总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435%)。

2017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关于计划减持日出东方股份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名称

1.江苏太阳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神”)

2.江苏月亮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亮神”)

3.江苏新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典”)

(二)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太阳神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899,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月亮神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317,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新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75,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

太阳神、月亮神、新典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后经公司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

(三)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

2017年1月,太阳神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共计1,352,735股,减持价格为9.21元/股;

2017年1月,月亮神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共计935,035股,减持价格为9.48元/股;

2017年1月,新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共计1,077,185股,减持价格为9.48元/股;2017年3 月,新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共计1,100,000股,减持价格为9.63元/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及合理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后经公司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

2.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太阳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000股;月亮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000股;新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0,000股。(以上三家计划总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435%)。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情况,并说明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太阳神、月亮神、新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太阳神、月亮神、新典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之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太阳神、月亮神、新典自身资金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太阳神、月亮神、新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太阳神、月亮神、新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一)太阳神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日出东方股份的通知函》

(二)月亮神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日出东方股份的通知函》

(三)新典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日出东方股份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