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
管理费率计算规则的公告
根据《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适用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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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适用于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第N-1个开放期第一日前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2017年10月13日为第二个开放期的开放首日,因此,根据上述规则适用于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201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r=2.75%,适用于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的管理费率具体计算规则可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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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第三个业绩考核周期为2017年11月10日(含该日)至2019年11月8日(含该日)(该考核周期结束日最终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2019年节假日安排确定)。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0一七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7年10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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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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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