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7-146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43)。
2、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3、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楼3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悦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7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8,057,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35,011,756股)的43.766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6,877,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684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8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7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2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8,057,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无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495,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8,057,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无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495,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8,057,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无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495,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8,057,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无弃权票。
其中,同意2,495,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