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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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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17-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7-06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表决的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蒋希敏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朱蒋希敏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附:

蒋希敏先生简历

蒋希敏先生,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曾担任河南冶金工业学校会计教研组长,安徽省建材局副主任科员,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资金计划部经理、证券管理总部总经理、人事处处长,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蒋希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7-06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14:55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许植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蒋希敏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议案2由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9月9日、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为100。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5日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5、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邮编:230022

联系人:汪志刚 、郭德明

联系电话:0551-68167077 、6816732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电子信箱:dshbgs@gyzq.com.cn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8”,投票简称为“国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O”。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