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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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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8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17-053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号院8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瑞海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一致推荐公司赵瑞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长赵瑞海先生、赵瑞杰先生、谢文友先生、谢文斌先生、饶水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独立董事张茫茫先生、彭军辉先生、钱明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王利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吴娜妮女士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3、4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议案2、3、4为累计投票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方舟、陈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临2017-05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五日通知。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赵瑞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赵瑞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会成员组成和召集人详见下表。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瑞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瑞宾先生、赵瑞杰先生、谢文友先生、吴娜妮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孙海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娜妮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公司高管人员简历

赵瑞海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3年起就职于本公司,1998年至2008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至2011年10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北京曲美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负责人;2017年7月至今任智美创舍家居(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中国家具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北京家具协会执行会长、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市朝阳区工商联副会长、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顺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家具协会实木家具专业委员会主席团主席。

赵瑞宾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3年起就职于本公司;1998年至2008年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1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北京兴泰明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曲美瑞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笔八(北京)家居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负责人;2015年7月至今任北京曲美公益基金会监事;2015年10月28日至2017年10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赵瑞杰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3年至2001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供应部经理、市场部经理,2001年5月至2010年5月任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1年10月任本公司采购部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河南恒大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谢文友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3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1993年至2004年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2004年至2012年10月任北京曲美兴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工厂厂长;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河南恒大曲美家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吴娜妮女士,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8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1998年至2002年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02年至今任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商业管理部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7月至今任北京曲美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孙海凤女士,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2002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2002年至2012年历任北京古诺凡希家具有限公司总账会计、财务经理,2012年至2016年任北京曲美馨家商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1月至10月任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公告编号:临2017-055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下午16: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分别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利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利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17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2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利萍女士简历如下:

王利萍女士,1972年11月23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历,暖通工程师。1996年7月至2004年3月,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开发公司合约部副经理;2004年3月至2010年6月,任蓝色港湾置业有限公司前期部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7月,任中国航天太阳能发电国家科研项目顾问;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市朝阳区将府庄园院长;自2016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临 2017-056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2017年10月12日,公司到期收回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坝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乾元2017年152期保本型法人理财产品”本金1.2亿元及收益503,013.70元;并于同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购买了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乾元2017年175期保本型法人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2017年8月28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购买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乾元2017年152期保本型法人理财产品”,具体详见公司编号:2017-046号《关于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年10月12日,该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1.2亿元,取得收益503,013.70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4%。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购买了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乾元2017年175期保本型法人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2、本金金额:1.2亿元人民币

3、产品成立日:2017年10月12日

4、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17日

5、产品期限:45天

6、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3.50%

7、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建设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27,500 万元。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