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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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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7-148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7年10月12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许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注销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龙江公司”)拟吸收合并另一家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城中村改造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盘龙城改”),吸收合并完成后,拟注销盘龙城改。

龙江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负责“融城昆明湖”项目上坝片区和中坝片区的二级开发;盘龙城改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6,000万元,负责“融城昆明湖”项目上坝片区的一级开发。现拟由龙江公司吸收合并盘龙城改,并概括承受盘龙城改的全部债权债务。

吸收合并完成后,盘龙城改注销;龙江公司继续存续,其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变更为36,000万元,经营范围由原来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中介服务;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中介服务;物业服务;房屋拆迁拆除;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根据资质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投资及对其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龙江公司吸收合并盘龙城改及盘龙城改注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149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的公告》。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雷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150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公告》。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西安东智房地产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雷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151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东智房地产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公告》。

5、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雷先生、杜胜先生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152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杜胜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郑勇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终止日期与公司总经理任期终止日期(2019年4月21日)保持一致。

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154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提名委员会亦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会议决定将《关于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郑勇强先生简历

郑勇强简历

郑勇强,男,1974年12月出生,汉族,籍贯河南,毕业于郑州大学电子工程专业,获复旦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目前就读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曾任汇通水利(000415)综合管理部经理;汇通水利子公司哈密汇通公司总经理;北京中科网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银泰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39证券简称:云南城投公告编号:临2017-149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云城创建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云城”)少数股东深圳市云投基建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云投基建”)拟对深圳云城增资3333.33万元。

2、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深圳云城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深圳云城70%的股份,云投基建持有深圳云城30%的股份。现云投基建拟对深圳云城增资3333.33万元,增资完成后,深圳云城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23333.33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70%变更为60%,云投基建持股比例由30%变更为40%,深圳云城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司将签订相关协议。

二、云投基建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云投基建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

法定代表人:李颖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云投基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深圳云城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云城创建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成立日期:2017年1月6日

法定代表人:杜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深圳云城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云投基建拟签订的《增资协议》(下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深圳云城的注册资本由200,000,000.00元增加到233,333,333.3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3,333,333.33元由云投基建认购。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占比60%,云投基建持股占比40%。

2、深圳云城注册资本由公司与云投基建按持股比例分期缴足,其中首期实缴出资应于深圳云城完成增资工商登记后2个月内以现金方式缴付,首期出资额为公司与云投基建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增资工商变更后的双方认缴注册资本额的10%,公司与云投基建次期出资额根据深圳云城运营项目推进情况,自深圳云城通知公司与云投基建履行实缴出资义务之日起2个月内以现金方式缴付出资,但深圳云城实缴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

3、公司与云投基建同意,不因本次增资而改变深圳云城原有的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议席及议事规则、资金管理及财务运作仍按照原有约定继续执行。

4、公司与云投基建持有的深圳云城股权均不得对外转让、设置质押或任何其他第三者权益(双方将股权质押给对方、或经深圳云城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股权抵押、质押给金融机构为深圳云城融资时除外)。

5、云投基建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增资义务的,应当向公司和深圳云城承担相应责任,每延期一日须向公司和深圳云城分别支付相当于总增资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30个工作日的,属根本性违约,须向公司和深圳云城分别支付相当于总增资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云投基建对公司和深圳云城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云城的注册资本增加,对公司无不利影响,深圳云城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9证券简称:云南城投公告编号:临2017-150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龙江公司”)拟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城投集团”)委托,对其合法拥有的物业进行经营管理。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省城投集团合法拥有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湖畔四季城一期(即融城昆明湖项目)的物业(总建筑面积为17972.55平方米,下称“标的物业”),为了促进标的物业的商业开发与运营,省城投集团拟委托龙江公司对标的物业进行经营管理,委托期限8年,龙江公司参照行业标准拟向省城投集团收取的管理费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议案》,同意龙江公司接受省城投集团委托,对其合法拥有的标的物业进行经营管理,委托期限8年,龙江公司参照行业标准拟向省城投集团收取的管理费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148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省城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司将签订相关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雷

成立日期:2005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414,211.4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726970638

公司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六号高新招商大厦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以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相关产业经营;给排水及管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燃气及管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服务性项目(学校、医院等)的投资及建设;全省中小城市建设;城市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城市交通(轻轨、地铁等)投资建设;城市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其他项目的投资建设;保险、银行业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省城投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业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湖畔四季城一期(即融城昆明湖项目)中坝15号地块以北,面积为17972.55平方米,账面原值445,534,520元,现账面净值445,534,520元,省城投集团为标的物业的合法产权人。标的物业产权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省城投集团与龙江公司拟签署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下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省城投集团委托龙江公司全面负责标的物业的营销策划推广、招商、出租、运营、管理等全部工作,给予龙江公司从事上述业务的充分授权。

2、省城投集团允许龙江公司向标的物业的承租方收取一定的商业管理费,作为龙江公司受托为标的物业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收益。龙江公司承诺该商业管理费参照行业标准向承租方进行收取。省城投集团应与龙江公司招租商户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按税法要求开具发票,履行纳税义务。

3、委托经营期间,省城投集团有权利对标的物业中省城投集团合法拥有产权的物业进行销售,销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费、媒体费、物料制作费、促销费等)由省城投集团承担,销售产生的各项税金由购销双方按照国家法规及税收政策各自承担。

4、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8年。

5、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交易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许雷先生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和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关于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省城投集团为促进其持有物业的商业开发与运营,委托龙江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有利于实现其持有物业的保值增值,同时,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项目的整体规划运营,可实现双方共赢。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省城投集团本次委托具备专业经验和拥有丰富资源的龙江公司负责标的物业的经营管理,有利于实现标的物业的保值增值,同时,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项目的整体规划运营,可实现双方共赢。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1、截至目前,省城投集团对公司的借款余额约为36.68亿元。

2、截至目前,省城投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293.59亿元,公司为省城投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24.90亿元。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9证券简称:云南城投公告编号:临2017-151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

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西安东智”)拟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城投集团”)委托,对其合法拥有的物业进行经营管理。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省城投集团合法拥有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融城东海项目的物业(总建筑面积为16170.03平方米,下称“标的物业”),为了促进标的物业的商业开发与运营,省城投集团拟委托西安东智对标的物业进行经营管理,委托期限8年,西安东智参照行业标准拟向省城投集团收取的管理费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议案》,同意西安东智接受省城投集团委托,对其合法拥有的标的物业进行经营管理,委托期限8年,西安东智参照行业标准拟向省城投集团收取的管理费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148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省城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司将签订相关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雷

成立日期:2005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414,211.4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726970638

公司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六号高新招商大厦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以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相关产业经营;给排水及管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燃气及管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服务性项目(学校、医院等)的投资及建设;全省中小城市建设;城市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城市交通(轻轨、地铁等)投资建设;城市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其他项目的投资建设;保险、银行业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省城投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业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融城东海项目,面积为16170.03平方米,账面原值237,174,395,现账面净值237,174,395元,省城投集团为标的物业的合法产权人。标的物业产权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省城投集团与西安东智拟签署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下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省城投集团委托西安东智全面负责标的物业的营销策划推广、招商、出租、运营、管理等全部工作,给予西安东智从事上述业务的充分授权。

2、省城投集团允许西安东智向标的物业的承租方收取一定的商业管理费,作为西安东智受托为标的物业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收益。西安东智承诺该商业管理费参照行业标准向承租方进行收取。省城投集团应与西安东智招租商户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按税法要求开具发票,履行纳税义务。

3、委托经营期间,省城投集团有权利对标的物业中省城投集团合法拥有产权的物业进行销售,销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费、媒体费、物料制作费、促销费等)由省城投集团承担,销售产生的各项税金由购销双方按照国家法规及税收政策各自承担。

4、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8年。

5、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交易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许雷先生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和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关于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省城投集团为促进其持有物业的商业开发与运营,委托西安东智进行经营管理,有利于实现其持有物业的保值增值,同时,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项目的整体规划运营,可实现双方共赢。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省城投集团本次委托具备专业经验和拥有丰富资源的西安东智负责标的物业的经营管理,有利于实现标的物业的保值增值,同时,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项目整体规划运营,可实现双方共赢。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1、截至目前,省城投集团对公司的借款余额约为36.68亿元。

2、截至目前,省城投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293.59亿元,公司为省城投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24.90亿元。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9证券简称:云南城投编号:临2017-152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温泉山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温泉山谷”)。

2.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温泉山谷融资5亿元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为温泉山谷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6亿元。

3.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之反担保,温泉山谷将其持

有的评估值不低于6.67亿元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公司用于融资。

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5.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温泉山谷目前的股权结构为:新疆立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温泉山谷40%的股权;公司持有温泉山谷39%的股权;云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温泉山谷21%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城投集团”)持有公司34.87%的股权,同时持有云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故省城投集团将温泉山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现为顺利推进温泉山谷项目建设,温泉山谷拟融资5亿元,贷款期限3年,增信措施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之反担保,温泉山谷将其持有的评估值不低于6.67亿元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公司用于融资。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温泉山谷融资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之反担保,温泉山谷将其持有的评估值不低于6.67亿元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公司用于融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7-148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省城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杜胜先生在温泉山谷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雷先生、杜胜先生均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司将签订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温泉山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温泉镇

法定代表人:李远书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1月26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园林绿化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电线电缆、钢材的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温泉山谷资产总额为1,900,131,550.66元,净资产值为228,001,992.09元,营业收入为66,633,907.84元,净利润为-47,453,096.74元。

截至2017年8月31日(未经审计),温泉山谷资产总额为1,953,175,367.90元,净资产值为202,629,988.30元,营业收入为25,675,411.94元,净利润为-25,372,003.79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为加快推进温泉山谷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温泉山谷融资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认真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许雷先生、杜胜先生均回

避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为了温泉山谷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公司为温泉山谷融资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温泉山谷将其持有的评估值不低于6.67亿元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公司用于融资,本次交易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均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省城投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温泉山谷融资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温泉山谷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作为反担保,温泉山谷将其持有的评估价值不低于6.67亿元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公司用于融资,本次交易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58.43亿元(包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包含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和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2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约为82.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50%;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总额为24.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79%;公司为温泉山谷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6亿元(未包含本次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省城投集团对公司的借款余额约为36.68亿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7-153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7年10月12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监事会主席莫晓丹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注销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注销的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的

议案》。

3、《关于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议案》。

4、《关于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委托经营管理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39证券简称:云南城投公告编号:2017-154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1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1月1日14点

召开地点:昆明市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广场A座21楼会议室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1日

至2017年11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上述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临2017-152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一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参会,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参会,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传真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6日 9:30—11:30 14:30—16:00

3、登记地点:昆明市民航路869号 融城金阶广场A座27楼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卢育红 土倩

邮政编码: 650200

联系电话: 0871-67199767

传 真: 0871-67199767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1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