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文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化的原因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2017年9月30日余额为103,741,778.37元,较期初178,218,910.71元,减少74,477,132.34元,减幅41.79%,主要是因为本期现金收款金额小于支付金额。
2、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2017年9月30日余额为52,109,688.21元,较期初15,588,693.17元,增加36,520,995.04元,增幅234.28%,主要是因为本期新签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项增加。
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2017年9月30日余额为32,889,947.78元,较期初22,985,544.30元,增加9,904,403.48元,增幅43.09%,主要是因为本期应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项增加。
4、存货
存货2017年9月30日余额为381,196,218.40元,较期初247,862,114.99元,增加133,334,103.41元,增幅53.79%,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订单增加,投入的原材料和在产品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017年9月30日余额为386,400,274.59元,较期初288,699,255.21元,增加97,701,019.38元,增幅33.84%,主要是因为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大于到期金额。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7年9月30日余额为316,365,000.00元,较期初64,275,000.00元,增加252,090,000.00元,增幅392.21%,主要原因:(1)2017年7月25日,公司投资的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该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34,090,000.00元。(2)2017年4月27日,公司按照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的约定,支付第三次出资,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000,000.00元。
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2017年9月30日余额为494,394.85元,较期初0.00元,增加494,394.85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投入的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验收。
8、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2017年9月30日余额为184,590,880.39元,较期初133,715,366.00元,增加50,875,514.39元,增幅38.05%,主要是因为本期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增加。
9、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2017年9月30日余额为29,922,013.47元,较期初48,300,227.89元,减少18,378,214.42元,减幅38.05%,主要是因为本期支付了期初的应交税费。
10、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2017年9月30日余额为32,809,557.06元,较期初22,611,013.30元,增加10,198,543.76元,增幅45.10%,主要是因为往来应付款增加。
11、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2017年9月30日余额为234,090,000.00元,较期初0.00元,增加234,090,000.00元,增幅100%,主要是因为2017年7月25日,公司投资的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该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增加其他综合收益234,090,000.00元。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化的原因
1、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10,612,425.50元,上年同期发生额为5,896,711.68元,增加4,715,713.82元,增幅79.97%,主要是因为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计入到税金及附加,本年度上述税金计入税金及附加,而上年同期计入管理费用中所致。
2、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53,598,084.22元,上年同期发生额为34,640,774.85元,增加18,957,309.37元,增幅54.73%,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回货款增加,销售承包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7,971,131.25元,上年同期发生额为3,601,361.07元,增加4,369,770.18元,增幅121.34%,主要是因为本期支付短期借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
4、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16,454,524.16元,上年同期发生额为27,867,743.58元,减少44,322,267.74元,减幅159.05%,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回货款增加,且本期收回账龄一年以上货款的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以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 5、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7,897,758.55元,上年同期发生额为5,089,620.57元,增加2,808,137.98元,增幅55.17%,主要是因为本期银行理财增加,理财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6、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为8,876,260.46元,上年同期发生额为0.00元,增加8,876,260.46元,增幅100%,主要是因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期收到的退税增加其他收益8,876,260.46元,上年同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7、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1,401,470.81元,上年同期发生额为13,009,528.80元,减少11,608,057.99元,减幅89.23%,主要是因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上年同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退税金额11,294,849.93元,本年发生金额计入其他收益。
8、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1,831,224.12元,上年同期发生额为481,754.76元,增加1,349,469.36元,增幅280.12%,主要是因为本期债务重组损失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化的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41,320,839.75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23,467,299.64元,增加64,788,139.39元,增幅276.08%,主要是因为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经营活动收款增加的额度大于经营活动付款增加的额度。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00,875,850.50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2,473,629.55元,减少98,402,220.95元,减幅3978.05%,主要是因为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大于理财产品到期收回金额。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4,141,426.95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13,692,983.70元,增加9,551,556.75元,增幅69.76%,主要是因为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短期借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取得湖南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批复意见,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草案及相关事项依次于2017年9月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9月18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已于2017年9月20日将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及相关文件提交株洲市国资委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即行组织实施,并及时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建平
2017年10月17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7-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