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由离婚财产分割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麦迪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康先生和严黄红女士的通知,获悉翁康先生和严黄红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翁康先生直接持有麦迪科技股份19,7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68%,同时其通过苏州麦迪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美创”)间接持有公司20,856股,合计持有公司19,748,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026%,上述股份皆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严黄红女士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不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康先生与其配偶严黄红女士协议离婚,并进行了相关财产分割,翁康先生拟将直接持有的19,728,000股公司股份中的7,710,000股转至严黄红女士名下,翁康先生通过麦迪美创公司间接持有的股份数维持不变。
三、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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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为保障、促进本公司稳定经营、持续发展,翁康先生(以下简称“甲方”)和严黄红女士(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行动协议:
(一)一致行动范围
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采取一致行动。
2、公司重大事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2)决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
(3)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并就该等议案做出表决;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提名和任免;
(5)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一致行动的实施
1、协议双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大会时,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与甲方做出相同决策或表决意见、保持一致行动。
2、如乙方不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书面委托甲方进行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时,授权甲方按照甲方意愿进行表决。
(三)股份增减的限制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乙方以任何形式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应当事前与甲方协商确定时点和数量。
(四)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股票过户至乙方名下后立即生效,且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可撤销。
五、涉及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
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其中翁康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2)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3)本人在公司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变更;
本次股权变动后,严黄红女士作为翁康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
3、信息披露义务人翁康先生、严黄红女士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公告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麦迪科技
股票代码:6039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翁康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
邮政编码:215021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不变
签署日期:2017年10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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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翁康基本情况
(1)姓名(包括曾用名):翁康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3080219681125****
(5)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
(6)电话(通讯方式):0512-62621268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翁康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MBA;曾任职于巨化集团公司、衢州制药总厂、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麦迪斯顿(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麦迪斯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博纳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致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翁康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8)一致行动关系:翁康先生与严黄红女士为一致行动人
(二)严黄红基本情况
(1)姓名(包括曾用名):严黄红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51022419781015****
(5)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395弄宝华商业街77号
(6)电话(通讯方式):021-33592510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协议离婚而进行财产分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减持麦迪科技股份的计划,亦无增持麦迪科技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7年10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翁康先生与其配偶严黄红女士协议离婚,并进行了相关财产分割,翁康先生拟将直接持有的19,728,000股公司股份中的7,71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9.5268%)转至严黄红女士名下,翁康先生通过麦迪美创公司持有的股份维持不变。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A股。
同时,翁康先生与严黄红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故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翁康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翁康先生实际控制地位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麦迪科技股票19,748,856股(皆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24.4026%,其中直接持有麦迪科技股份19,7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68%,同时其通过苏州麦迪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美创”)间接持有公司20,856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及间接持有12,038,856股,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14.8758%,其一致行动人严黄红女士直接持有7,710,000股,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9.5268%,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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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分割协议书》及《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产分割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产归属及分割
(1)翁康与严黄红(以下简称“双方”)同意,登记于翁康名下麦迪科技1,972.80万股的股票(其中:1,200.00万股已经质押给金融机构),归双方共有。
(2)双方同意,上述股票分割为:翁康拥有1,201.80万股、严黄红拥有771.00万股。
(3)翁康持有的苏州麦迪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4%的股权归翁康所有。
2、股权过户
(1)在双方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后,翁康将其中未质押771.00万股股票中的600.00万股股票过户至严黄红名下。
(2)在股票质押涉及的融资偿还完毕,1,200.00万股股票全部解除质押后,翁康将其中的171.00万股股票过户至严黄红名下。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一致行动范围
(1)翁康与严黄红(以下简称“双方”)一致同意,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采取一致行动。
(2)公司重大事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决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
●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并就该等议案做出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提名和任免;
●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2、一致行动的实施
(1)协议双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大会时,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与翁康做出相同决策或表决意见、保持一致行动。
(2)如严黄红不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书面委托翁康进行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时,授权翁康按照翁康意愿进行表决。
3、股份增减的限制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严黄红以任何形式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应当事前与翁康协商确定时点和数量。
4、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股票过户至严黄红名下后立即生效,且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可撤销。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19,728,000股中,有12,000,000股尚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14.827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其中翁康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2、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3)本人在公司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后,严黄红女士作为翁康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翁康
签署日期:2017年10月13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董秘办。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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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翁康
签署日期:2017年10月13日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麦迪科技
股票代码:6039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严黄红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395弄宝华商业街77号
邮政编码:200072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不变
签署日期:2017年10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严黄红基本情况
(1)姓名(包括曾用名):严黄红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51022419781015****
(5)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395弄宝华商业街77号
(6)电话(通讯方式):021-33592510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严黄红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重庆市荣发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博纳泽(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任上海欢庭文化有限公司董事。
(8)一致行动关系:严黄红女士与翁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二)翁康基本情况
(1)姓名(包括曾用名):翁康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3080219681125****
(5)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
(6)电话(通讯方式):0512-62621268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协议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而获得相应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减持麦迪科技股份的计划,亦无增持麦迪科技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7年10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康先生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严黄红女士协议离婚,并进行了相关财产分割,翁康先生拟将直接持有的19,728,000股公司股份中的7,71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9.5268%)转至严黄红女士名下,翁康先生通过麦迪美创公司持有的股份维持不变。拟划转股份的比例为9.5268%,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A股。
同时,严黄红女士与翁康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故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严黄红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翁康先生实际控制地位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麦迪科技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麦迪科技股票7,710,000股,占麦迪科技总股本的9.5268%,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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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分割协议书》及《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产分割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产归属及分割
(1)翁康与严黄红(以下简称“双方”)同意,登记于翁康名下麦迪科技1,972.80万股的股票(其中:1,200.00万股已经质押给金融机构),归双方共有。
(2)双方同意,上述股票分割为:翁康拥有1,201.80万股、严黄红拥有771.00万股。
(3)翁康持有的苏州麦迪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4%的股权归翁康所有。
2、股权过户
(1)在双方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后,翁康将其中未质押771.00万股股票中的600.00万股股票过户至严黄红名下。
(2)在股票质押涉及的融资偿还完毕,1,200.00万股股票全部解除质押后,翁康将其中的171.00万股股票过户至严黄红名下。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一致行动范围
(1)本协议翁康与严黄红(以下简称“双方”)一致同意,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采取一致行动。
(2)公司重大事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决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
●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并就该等议案做出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提名和任免;
●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2、一致行动的实施
(1)协议双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大会时,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与翁康做出相同决策或表决意见、保持一致行动。
(2)如严黄红不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书面委托翁康进行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时,授权翁康按照翁康意愿进行表决。
3、股份增减的限制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严黄红以任何形式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应当事前与翁康协商确定时点和数量。
4、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股票过户至严黄红名下后立即生效,且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可撤销。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7,710,000股中,有1,710,000股尚处于质押状态,占总股本的2.113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其中翁康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2)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3)本人在公司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后,严黄红女士作为翁康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严黄红
签署日期:2017年10月13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董秘办。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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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严黄红
签署日期: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