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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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问询函》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7-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0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问询函》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接到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和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集团”)通知,获悉宏达实业正在进行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12日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7-050),2017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临2017-051)、《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临2017-052)、泰合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核查意见》。

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04号),于2017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暂不复牌的公告》(临2017-053)。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19日起继续停牌,待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回复问询函并及时对外披露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问询函》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056),由于相关问题的回复尚需进一步核实,相关工作无法在《问询函》要求的2017年9月25日前完成,经公司申请,延期至2017年10月16日回复《问询函》。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问题核实并正式回复后,公司将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督促相关各方尽快完善对《问询函》的回复。截止2017年10月16日,相关事项存在一定分歧,公司正在就相关事项进一步核实。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17年10月30日之前回复《问询函》。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问题核实并正式回复后,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将进一步核实相关问题,继续积极督促相关各方尽快妥善解决分歧,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各方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