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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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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69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0月13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叶远东先生回避表决。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龙园大观花园一期1栋、幼儿园E座保障房及塔楼F座、G座标准层、大堂、地下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合同金额人民币49,433,476.82元(含税)。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田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全资子公司广田海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海外”)的发展,提升广田海外综合实力,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广田海外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

广田海外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广田海外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3、注册地:中国香港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股东构成:公司持有100%股权

6、主营业务:装饰施工业务

7、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广田海外总资产7,765.89万元,净资产1,680.04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0.48万元,净利润-892.8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7年06月30日,广田海外总资产7,133.43万元,净资产754.12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517.89万元,净利润-926.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广田海外100%股权。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盘活账面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公司拟开展第二期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招商创融-广田集团应收账款(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和相关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自查报告》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2017年11月01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0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促进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业务发展,经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泓地产”)签署《龙园大观花园一期1栋、幼儿园E座保障房及塔楼F座、G座标准层、大堂、地下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合同金额人民币49,433,476.82元(含税)。

2、本次交易对方朗泓地产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控股”)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伟清

注册资本:16667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杨梅岗斗方一巷2号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

股权结构:深圳朗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2.5%股权,深圳泰德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朗泓地产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由双方根据市场交易原则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价格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发包人: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园大观花园一期1栋、幼儿园E座保障房及塔楼F座、G座标准层、大堂、地下室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新生路与福宁北路交汇处。

(三)工程合同造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49,433,476.82),大写肆仟玖佰肆拾叁万叁仟肆佰柒拾陆元捌角贰分(含税)。

(四)其他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朗泓地产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约4,943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49%。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05.29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地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另外,此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3、《龙园大观花园一期1栋、幼儿园E座保障房及塔楼F座、G座标准层、大堂、地下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盘活账面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本公司拟开展第二期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设立“招商创融-广田集团应收账款(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

一、专项计划概述

本公司拟将基于总包合同或分包合同对全国范围内多家客户所享有的已经履行的义务所对应的应收账款债权、权益及其附属权益转让给招商资管设立的专项计划以获取资金。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本公司基于总包合同或分包合同对客户享有的已经履行的义务所对应的应收账款债权、权益及其附属权益。

(二)交易结构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购买本公司所拥有的基础资产,拟购买的应收账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专项计划托管银行根据计划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就入池应收账款而言,若服务提供方未能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则由本公司赎回该份合同对应的应收账款债权、权益及其附属权益。如本公司不履行该赎回义务,则由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田控股”)履行赎回义务。此外,若因服务提供方的原因导致施工合同项下的服务使用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应付款项,则由本公司赎回该份合同对应的应收账款债权、权益及其附属权益,若本公司不赎回这部分基础资产,则由广田控股履行赎回义务。广田控股对专项计划账户内可分配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各项税费、报酬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应获分配的专项计划利益的部分进行差额补足。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暂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本公司认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票面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三、专项计划各方情况

(一)计划管理人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号)获准设立的全资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并承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管理业务。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熊剑涛

日期:2015年4月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二)差额支付承诺人

广田控股为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具体事宜以出具的《差额支付承诺函》为准。

四、专项计划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率等。

五、专项计划的意义

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资产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另一种获取资金的方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资金获取方式的有益补充;

2、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

3、资产证券化能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减少企业受银行信贷政策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01日(星期三)14: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0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0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0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15:00至2017年11月0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27日,截止2017年10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和相关承诺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1、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10月1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08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议案2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2588666-1187

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联系人:朱凯、李儒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朱凯、李儒谦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1187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2。

2、投票简称:广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0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0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