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7-006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博医疗,证券代码:002901)交易异常波动: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日均换手率连续一个交易日(2017 年10月16日)与前五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到81.45倍,且累计换手率达到37.6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 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主要风险因素:
(一)产品降价风险
医疗器械产品的终端价格由各地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机制形成,公司在参考各地终端价格的基础上制订其出厂销售价格。由于公司产品在终端市场的口碑较好、需求稳定,公司在报告期内较好地维持了其产品销售价格的稳定。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0.08%、81.02%、81.83%和82.58%,毛利率较高且基本稳定。但若未来我国医用高值耗材采用统一平台采购,各地招标价格趋于相同后致使终端市场价格发生下降,或市场竞争过于剧烈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调,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下滑,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产品质量及面临医疗纠纷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尽最大可能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但公司产品用于外科手术,而影响其成功的因素较为复杂多样,与产品质量、产品选用适当性、手术医生的技术水平、患者的身体素质等均有密切关系。若使用公司产品的手术出现问题导致医疗纠纷,其原因和责任归属未能明确界定的,不能排除公司作为连带责任方面临诉讼、仲裁、赔偿或负面新闻报道的可能,从而导致公司市场声誉受损,进而对公司产品销售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失当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100%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股份将下降为89.98%,仍对公司形成控制。尽管公司已逐步建立健全了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包括三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存在通过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和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施加不当影响的可能性,从而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
(四)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拥有的品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是公司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骨科医疗器械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的知识产权在未来可能遭受不同形式的侵犯。公司已经进行商标和专利注册的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提供的保护以及这些法律的执行未必有效,公司实施或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且成本可能较高。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另外,虽然公司会主动采取措施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但也不排除行业内的其他参与者指控公司侵犯其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纠纷会耗费公司大量人力物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17年5月,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该院受理了斯恩蒂斯有限公司诉公司及其经销商侵犯原告共5项专利的案件,相关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经测算,报告期内公司涉诉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总营收的比例分别为0.67%、0.36%、0.40%和0.20%,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重大影响。发行人已聘请专利律师对涉诉专利提出了无效申请,并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林志军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公司因上述案件(及其上诉案件)败诉受到任何经济损失,均由实际控制人承担,实际控制人将在上述案件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无偿以等额现金向发行人补足。但是不排除公司败诉并耗费公司大量人力物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7-007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7年9月3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7-008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7年9月30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欢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7-009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发行价格为11.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5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7,337,366.88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218,633.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20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36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将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陈少华、李辉
2017年10月17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医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大博医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55.6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733.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21.8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9月20日出具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验字第36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将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大博医疗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信证券同意大博医疗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
罗耸
徐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 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