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合作开发萧政储出〔2017〕17号地块的议案》
同意公司收购萧政储出〔2017〕17号地块50%的权益,与温州时代按权益比例共同投资开发该地块。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7-082号公告《关于合作开发萧政储出〔2017〕17号地块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公告编号:2017-08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开发萧政储出〔2017〕17号地块的公告
一、事项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与温州时代集团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时代”)签订《萧政储出[2017]17号地块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将收购萧政储出〔2017〕17号地块50%的权益,与温州时代按权益比例共同投资开发该地块。
萧政储出〔2017〕17号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由温州时代于2017年9月11日以总价149702万元竞得,温州时代于2017年9月11日签署了《成交确认书》。
本次签订合作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开发的目标地块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项目目标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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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时代集团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温州市车站大道时代广场8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游;
成立日期:2001年01月16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经营)
公司与温州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概述
1、双方按照50%:50%权益比例合作开发项目地块。
2、项目由双方联合操盘,公司主操盘并收取管理费。项目由温州时代合并财务报表。
3、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名,温州时代2名,公司1名且具有1票否决权。项目公司董事长和法人代表由温州时代委派的董事担任。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各派1名。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权益土地面积11093平方米,增加权益计容面积29951.1平方米。项目由公司操盘并收取项目管理费,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管理费收入。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