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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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7-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布减持计划前,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持有本公司4,464,000股(170519转增前),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9%。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红土”)持有本公司2,976,000股(170519转增前),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80%。深创投及浙江红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40,000股(170519转增前),占公司总股本的9.4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本次计划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568,000股(170519转增前),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如通过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至本公告日,深创投及浙江红土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深创投及浙江红土减持后仍合计持有公司9,066,480股(170921转增后),占公司总股本的7.5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2017年 4 月 15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当时公司股本总额为78,400,000股。2017年5月19日,经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9,800万股(简称“170519转增”)。2017年8月16日,公司完成了1,600,0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宜,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99,600,000股。2017年9月21日,经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19,520,000股(简称“170921转增”)。

截至本公告日,深创投持有公司4,874,160股(170921转增后),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08%;浙江红土持有公司4,192,320股(170921转增后),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51%。深创投和浙江红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合计持有公司9,066,480股(170921转增后),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59%。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深创投与浙江红土在减持计划公告以前,未发生过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减持计划公告后至今减持股份情况见本公告之“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2017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深创投与浙江红土发来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公司于 2017年 4 月 15日披露了上述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6)。

(二)2017年 7月 17日,公司收到深创投与浙江红土发来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及追加承诺告知函》,公司于 2017年 7月 19日披露了上述减持进展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2017年7月19日披露减持进展计划后,实施的后续减持的具体情况:

(二)全部减持计划实施前和实施期间届满后,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深创投与浙江红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三)本次减持事项与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四)深创投及浙江红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深创投和浙江红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0月 17日

●报备文件

(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深创投)》

(二)《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浙江红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