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解除冻结的公告

2017-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4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7司冻076号),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177,854,646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17年10月17日解除司法冻结,并办理完相关解冻手续。上述解除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40%。

截止本公告日,广厦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本次解除冻结后,广厦控股剩余被质押股份为32,63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无剩余被冻结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