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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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10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弘高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 5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和中介机构对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1、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多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说明对你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影响。

回复:

1、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具体如下:

2、对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影响

公司此次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的控股股权,标的企业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古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勘察设计、消防工程、隧道工程等业务。华升建设集团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属于公司的上游行业。上市之初,公司制定了打造生态型闭合产业链的战略布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打造建筑行业生态科技型综合服务商的重要一环,将为后续持续整合生态产业链打造重要基础。

标的企业创建于1965年,伴随着建筑行业发展一路壮大为一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因企业历史沿革较长,公司经营规模较大,存在部分问题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进行规范。标的公司从2014年就开始进行业务转型,以持续改善和提高规范经营水平。据尽职调查情况,标的公司上表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均因现金流不足、部分债务不能按期偿还所致。目前标的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尽力消除不利影响,包括积极寻求融资方,商谈借款事宜;以资产抵扣解决部分欠款;以新的项目所赚利润解决部分欠款等措施。另外标的公司本身有不少可申请执行的案件,标的公司已多次和法院联系加强对申请执行的案件的执行力度。标的公司的项目签约和开展未因失信被执行受到重大影响。若上述不利影响无法妥善消除,可能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一定影响。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期涉及事项较多,本次交易各中介机构相关的尽职调查、评估和审计等各项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正就重组具体交易方案与交易对方逐一沟通,标的资产正按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进行相关规范。公司将在形成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将会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停复牌的相关规定及尽职调查结果审慎推进本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正式公告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106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2017年6月7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经确认,本次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2017年6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推进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06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公告编号:2017-066)。后续,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期涉及事项较多,各中介机构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原预计不晚于2017年7月31日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了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公告编号:2017-069;公告编号:2017-070)。

2017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2017年5月2日)起不超过6个月,并预计在2017年11月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2017年7月29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30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公告编号:2017-077;公告编号:2017-078;公告编号:2017-079;公告编号:2017-083)。2017年9月1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六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7日、2017年10月11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公告编号:2017-086;公告编号:2017-087;公告编号:2017-095;公告编号:2017-10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中介机构正在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正就重组具体交易方案与交易对方逐一沟通,标的资产正按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进行相关规范。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正式公告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