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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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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世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慧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慧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1. 预付账款:报告期“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37.39%,主要是门店增加,增加租金预付款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增长316.48%,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 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末下降83.28%,主要是预付购房款,手续办理完毕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4. 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下降51.60%,主要是上年末计提年终奖,本年已发放所致;

5. 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末下降58.59%,主要是支付代收款更及时所致;

6. 财务费用: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上升281.93%,主要是本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及手续费所致;

7. 投资收益: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844.83%,主要是本期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下降所致;

8. 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96.35%,主要是本期按新会计准则将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列入其他收益所致;

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上升377.50%,主要是公司进行更精细化的管理,收入稳步上升,费用合理控制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8月10日,公司通过四川省慈善总会向九寨沟地震灾区捐款100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7-04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2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梁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7-04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年10月18日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成都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2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7-042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