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0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下午14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会祝昌人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将使用不超过 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止2017年10月18日,公司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9000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申请融资10000万元的议案》,同意、通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 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18日期间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申请融资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融资业务的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在办理时与授信银行具体协商确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1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8号)核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6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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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9月末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6894363.37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2923455.01 元,其中本金为62106942.70 元,银行利息与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816512.31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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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金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投入金额为7402.04万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投入金额为7507.21万元,其中5000万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5月5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 3,000 万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的卓越稳盈第170097期预约34天型、2,000万元杭州银行江城支行的卓越稳盈第170098期预约90天型,已分别于2017年6月29日、2017年8月24日到期。
2017年6月5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4,000 万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的卓越稳盈第170097期预约52天型,已于2017年7月28日到期。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将使用不超过 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3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要求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归还银行贷款等,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历次及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止2017年10月18日,公司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 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成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意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 备查文件
1、《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2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申请银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授信融资概况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17年的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拟在 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18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申请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融资合同或相关业务合同为准。
二、 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授权董事长祝昌人先生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18日审核并签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的融资事项的相关协议、文件,金额为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一年,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
三、 本次申请授信融资的审议情况及公司财务情况
2017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申请融资10000万元的议案》。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融资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策范围内。
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17年半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负债总额为44,585.69万元,资产总额为115,678.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54%,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实际资金需求,将逐步申请使用融资授信额度项下的资金,目前公司的负债率尚处于合理范围内,将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较大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3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8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国太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及实际情况,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本次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将新增使用不超过 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