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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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长城公司业绩补偿承诺进展公告

2017-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8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17-06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长城公司业绩补偿承诺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4年3月,为进一步推动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进行,最大限度维护本次重组后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对本次重组完成后景峰医药业绩补偿承诺如下:

在本次重组的交割日,长城公司将在公司的专用账户中保留人民币7,000万元的货币资金。若景峰医药在2014、2015、2016年度中任一年度当期累计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实际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低于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差额部分由长城公司使用前述专用账户中的货币资金予以补足。

长城公司补偿金额以上述保留在公司专用账户中的人民币7,000万元为限。

长城公司依据承诺进行的业绩补偿,与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依据《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两者互不影响。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若上述款项仍有余额,则余额全部归公司所有。

上述事项详见2014年3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2014-012号《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锁定和业绩补偿承诺的提示性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2016年度报告已于2017年4月20日披露,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6年度及承诺期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868号),公司及各子公司业绩承诺期实现的累计利润数均达到了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长城公司补偿金余额7000万元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于近期收回上述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业绩补偿款的收回将增加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7000万元,至此,长城公司业绩补偿承诺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8日